我是高恩,二十八歲。那一次,我為了汪小雨而受傷,似乎很不值得。那個晚上,我開車經過她家街口,看見有一個男人在打她。我下車做護花使者。我與那個男人打了起來。大致是兩敗俱傷的局面,但我傷得更重。我們扭打著滾下十級石階,我躺在地上不能起來,那個男人還能爬起來,一跛一跛的。汪小雨卻是去扶他。那男人一拳把她打開,自己走掉了。小雨去追,他已登上一部的士,絕塵而去。小雨這才來扶我。我去看過醫生包紮起來,躺在家中不能出外。我是在追求小雨的,這一次事件使我發現,原來小雨已有男朋友,而且顯然關係非比尋常。她也很明顯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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